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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舞弊行为"零容忍" "五条禁令"保高考阳光

时间:2010-04-27   作者:555edu.cn   来源:高考网    点击:47

吉林对舞弊行为"零容忍" "五条禁令"保高考阳光

在2010年高考工作中,吉林省将认真做好“五条禁令”的组织实施:一是对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二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四是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五是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据了解,吉林省将组织公安、教育、工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高科技作弊对高考的危害。同时,全省考场将建成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在2010年高考期间全部投入使用,对于监控资料,教育、监察部门将严格审查,依法严肃处理作弊考生,打击查处违纪和不作为的监考人员。对发生高考舞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对违纪舞弊行为实行“零容忍”。

吉林省副省长陈晓光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宣传报道,不断加大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严肃新闻纪律,积极营造和谐、宽松的高考舆论氛围,把高考办成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向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会前,吉林省内各市(州)政府已向省政府递交了做好2010年高考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承诺书,各市(州)监察局、教育局也分别向省监察厅、省教育厅递交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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