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4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福建阳光高考网 点击:8
教育部19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些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具体名单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crs.jsj.edu.cn/)
我省3所院校7个项目榜上有名。其中,厦门大学有3个项目:包括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合作举办环境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的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和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福建农林大学有2个项目:包括与加拿大新斯科舍农学院合作举办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和园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集美大学有2个项目:包括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教育项目和国际会计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教育部在网站信息中针对如何选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作了提醒,包括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实际办学情况,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等。与此同时,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还公布了国外33个国家1万多所正规学校名单。
据悉,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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