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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3 作者:555edu.cn 来源: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点击:82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省物价局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020元。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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