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招频道 > 院校直通车 > 收费标准 > 2010集美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2010集美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时间:2010-05-26   作者:555edu.cn   来源:集美大学    点击:47

2010集美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2010集美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201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中途退出学习的不退学费。

  六、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生办理退费时要提供原缴费的有关票据。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