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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0-07-27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    点击:15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

二、招聘职位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专业
招聘
学历
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
人数
区交运局
下属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有2年以上从事基建财会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面向
盐城市
新洋经济区
下属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
1
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面向
区卫生局
乡镇卫生院
财务管理
1
 
盐城市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区疾控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区发改委
区行政审批
计算机网络管理
1
 
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区财政信息中心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
1
 
 
预算编审中心
会计学、审计学或财政学
2
 
下属事业单位
会计学、审计学或财政学
2
本科以上学历
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8月1日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
联系电话:66691261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0年8月6日前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如笔试分数再相同,取笔试分数中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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