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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团校关于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0-07-29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    点击:10

四川省团校关于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团校拟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团校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四川共青团网,[www.scgqt.org.cn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团校(以下简称四川省团校)系共青团四川省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培训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及青年工作干部,研究青少年事务和青少年工作。单位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街116号。
二、招聘人数、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名编制内教师,在四川省团校培训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本次招聘对象包括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四川省团校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⑷在国家正式刊物单独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⑸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9日至8月13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四川省团校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9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四川省团校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8月15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2科缴费100元(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公告规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的,可予以调减招聘岗位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岗位名额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由四川省团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共青团网(www.scgqt.org.cn)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所缴费用,2010年9月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式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签订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详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以共青团工作与青少年工作的业务知识为主,在中国共青团网(和四川共青团网(www.scgqt.org.cn)查阅相关内容。由四川省团校自主命题,不列举考试大纲,不编写复习资料,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的70%。www.gqt.org.cn)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团校于2010年9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共青团网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公布,考生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9月22日至24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9月28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9月2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和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交四川省团校审核(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街116号四川省团校人事处(在成都市区荷花池、五桂桥、成仁路公交站等汽车站乘公共汽车至龙泉驿汽车总站,然后在站内转乘878路公交车直达省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答辩和讲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素质、道德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团校根据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团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13日由四川省团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在国家正式刊物单独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团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团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团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共青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由四川省团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体检当日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四川省团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团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四川共青团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
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但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审核确认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团校电话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津贴等福利。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以及人事部令第6号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综合知识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
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4862759;13808182620(四川省团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636956(共青团四川省委组织部)
028-867414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四川省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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