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0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 点击:2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地区人事局将组织面向社会为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招聘人员户籍所在地不限。 5、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招聘2人,男性,汉族,30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20日---26日。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地区日报社一楼)。 3、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以上人事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4、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门40元,面试费8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试卷命制。试卷由地区人事局和有关单位组织人员统一组织命制汉语试卷。 3、笔试加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4、时间、地点:时间定于2010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8月30日在阿勒泰地区人事人才网站(www.xjaltrs.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会同招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1名考生有成绩并列的,并列的考生可全部作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⑵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 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和相关知识的提问。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6、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地区人事局与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的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地区人事局、监察局及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地区人事人才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七)聘用 地区人事局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之日起15日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地区水利局办公室0906--2127833(办) 政策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0906--2123835(办) 监督电话: 地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06--2123449(办) 阿勒泰地区人事局阿勒泰地区水利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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