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30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 点击:46
为解决学校专业课教师不足的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来,结合我校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5人。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岗位及人数(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户籍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在毕节人事人才网、毕节教育网、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0年8月 30日—2010年9月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4日至9月8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办公室(毕节市流仓桥环东路口)。 3、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 5、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并进入笔试。 6、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单位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五、笔试: 1、笔试时间: 2010年9月18日上午8:00-11:30(职业能力测试) 2010年9月18日下午2:30-5:30(专业知识测试) 2、考试地点: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校内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9月16日-17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4、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计算笔试总成绩)。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测查水平相当于相应学科的大学本科水平(工程测量专业相当于专科水平)。 (3)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面试: 1、报考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以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试教)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将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体检: 1、按照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学科的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县级以上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1、由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5年。聘用合同需报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鉴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定机关备案。 十、纪律监督: 1、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2、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反实施办法情形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21740、13708579996、15985448008 学校网站:www.gbtvu.com 邮 编:55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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