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18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 点击:39
【社会问题的背景】
(2)宿迁市建立了“治安积分卡”,对参与民事纠纷调解、邻里守望、一般性的灭火抢险的,都有详细的加分规定。而主动提供信息、协助警方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积分要更高些。“治安积分卡”实行实名制填卡,每个人的身份、参加时间、积分分值、证明资料等基本信息都可以在派出所及一线单位建立的书面及电子档案中查到。 (3)根据《宿迁市治安志愿者积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积分卡实行累计积分,最低分是0.01分,最高分是100分,每月一次兑现奖励,按照每积1分换算100元人民币的比例,进行累计积分奖励;对一次性达到1分以上的事,实行“一事一奖”“一案一奖”,及时兑现奖励。目前,宿迁已筹集治安志愿者奖励专项基金98万元,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除了现金的奖励之外,获得金、银、铜牌的治安志愿者,还可享受工商、税务、城管、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购房可享受到优惠。据统计,宿迁全市已有1896人受到奖励,累计发放奖励现金9.9万余元。
(2)很多时候,社会公德和法律可以对坏人坏事进行“量化”,而且当时就可以给予一定的惩罚,而对与人为善者、做了好人好事者却没有一定的“量化标准”,最多的就是从道德的角度予以赞扬和表彰,而且这多半是精神的而非物质的,更没有其他方面的优惠待遇。更主要的就是做好事“多管闲事”者往往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所以“善良”严格来说,是不能“被量化”的。但是“治安积分卡”出台,至少有利于营造“善良的”社会氛围。毕竟“正面的利益引导”,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往往是不可或缺、 (3)当然,也会有反对的声音。因为,在很多人心目中,“行善之举”是社会公德范畴,公安机关推行“行小善、得奖励”的做法,会被认为是拿“钱”来推动|“道义”和“德行”,是对传统“积德行善”的一种亵渎和羞辱。诚然,国家公务员网老师也认为,如果做好事的动机从“天然”过渡到了“完全看钱”,这样固然是历史的倒退。所以,从宣传引导的角度看,不能过分强调“钱”在“做好事”过程中的重要性,而应该强调的是,“花钱奖励”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通过“花钱奖励”来坚定群众做好事的决心,形成相应的习惯。当然,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我们需要辩证看的是,“钱”并非是“鼓励”做好事的唯一方式,但却是一个不错的“引导”方式。而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营造“善良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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