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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介绍

时间:2010-01-13   作者:高校招生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    点击:220

考研介绍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b.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体可以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
 

 

  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习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c.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
 

 

  专业学位招生条件的最大特点是,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一般要求本科毕业,有的专业要求报考者具有学士学位。绝大多数专业学位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但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生
 

 

  d.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
 

 

  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都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各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都会在发布报名信息时公布相关方案。联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有的考试是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e.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
 

 

  不管是10月“联考”这一批,还是年初“统考”的这一批,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都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相对来说,10月“联考”的招生名额更加宽裕些,有的甚至是由招生单位自定。但由于要保证教育质量,因此拥有自定招生名额权利的招生单位并不会来者不拒,而是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来确定招生名额。
 

 

  另外,有的专业学位招生对于来自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额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硕士,《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统考”的招生名额则是被纳入高校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f.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0月“联考”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统一公布。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1月“统考”的录取工作,则是先由国家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按地区和专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的人员绝大多数是过线者。
 

 

  g.专业学位教育证书
 

 

  由于攻读方式不同,大多数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等,存在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情况。大体来说,“统考”生是“双证”,“联考”生是“单证”。

 

自主划线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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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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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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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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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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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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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大学研究生院100强

  1 清华大学
 

 

  2 北京大学
 

 

  3 浙江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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