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艺术高考 > 艺考简章 > 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信息――省外部分

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信息――省外部分

时间:2010-06-10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华禹教育网    点击:51

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信息――省外部分

 

一、2010年美术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222号
2月22、23日
2月25日
057128862931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舞美
 
河南郑州铁六中(106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450052)
2月18、19日
2月20日
037168354129
 
美术学院
 
重庆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街108号
2月22、23日
2月25日
02386181038
 
美术学院、舞美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2月4、5日
2月6日
05513876277
 
设计学院
 
备注:美术类外省考生可到其他就近省外考点参加报名考试,本院考点不接受省外籍考生报考;浙江考点、河南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报考;

 
二、2010年音乐类、表演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227、28
3月1-2日
073188631212
 
音乐学院、戏剧学院
辽宁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110168)
128、29
1月30、31日
024-23823399魏老师
音乐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2月6、7日
2月8-9日
0451-86655180杜老师
戏剧学院
注:省外考生既可到就近外省考点进行报考也可到本院参加报名考试。黑龙江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三、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生源范围及考点设置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
考试科目
生源范围
 
考点设置
艺术设计
4
艺术文
10
1、素描
2、彩画
浙江、福建、江苏、河南、安徽
浙江、安徽
艺术设计(中澳班)
4
艺术文
艺术设计(中韩班)
4
艺术文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
艺术文
6
1、素描
2、彩画
全国
浙江、重庆
绘画
4
艺术文
34
1、素描
2、彩画
3、速写
全国
浙江、河南、重庆
 
雕塑
5
艺术文
3
美术学(师范类)
4
艺术文
6
美术学
4
艺术文
9
1、美术基础知识2、美术评论
全国
本院
表演
4
艺术文
6(男3,女3)
初试:1、集体小品2、自备散文或小说朗诵
复试:1、即兴表演练习2、自备散文、小说或寓言朗诵(不得
与初试重复)3、形体(舞蹈或武术)4、自备歌曲一首
全国
1、湖南、黑龙江
2、本院
导演
4
艺术文
10(男5,女5)
初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或生活事件讲述
复试:命题小品、命题写作(笔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文
10
初试: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叙事散文、寓言故事任选其一)
2、指定稿件播读  
复试: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内容不得与初试重复)2、即兴
口语表达3、特长展示(仅作参考,不计入
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
4
艺术文
5
笔试:1、叙事散文写作2、戏剧故事写作3、艺术作品评论
音乐表演(演唱)
4
文理兼收
16
1主项2、听音、模唱
全国
 
1、湖南、辽宁
2、本院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4
文理兼收
1主项2、听音、模唱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4
文理兼收
1主项2、听音、模唱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4
文理兼收
1主项2、听音、模唱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4
文理兼收
1主项2、听音、模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
文理兼收
5
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3.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1.基础和声  2.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音乐主题发展成小型器乐曲)3.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
全国
本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
4
文理兼收
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3.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1.基础和声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
音乐学(音乐传播)
4
文理兼收
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  3.音乐学常识
复试1.音乐评论(围绕题目写一篇音乐评论短文)2.面试: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2-3首民歌或戏曲、曲艺片段)
音乐学(钢琴调律)
4
文理兼收
初试1.乐理2.视唱练耳 复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2.音乐声学基础(笔试)
音乐学(师范类)
4
艺术文
3
初试:1、演唱;2、演奏
注:演唱、演奏曲目各一首
复试:1、视唱练耳2、乐理3、演唱4、演奏
注:演唱、演奏自选曲目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有舞蹈专长或第二乐器者可加试
全国
本院
表演(京剧表演)
4
艺术文
4
初试:1.自然条件测试(嗓音条件、四肢协调性) 2.唱、念(戏曲、歌曲均可)复试:1自选剧目片段(10-15分钟)   2.乐理  3.视唱练耳
表演(舞蹈)
4
艺术文
4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2、即兴舞表演(分组)
复试:1、基本功测试2、舞蹈剧目表演(自选舞蹈剧目片段,限时2分钟以内)
舞蹈学
4
艺术文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2、舞蹈剧目表演(自选舞蹈剧目片段,限时2分钟以内)
复试:1、舞蹈基础知识(中外舞蹈史)2、舞蹈评论(观看舞蹈作品,写出评论文章)
舞蹈编导
4
艺术文
初试:1、专业基础条件及基本功测试2、即兴舞表演(分组
复试:1、专业基础条件测试2、自编或自选剧目表演3、抽取音乐自行编舞
1、2010年美术类、音乐、表演、舞蹈、戏曲类相关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在7个省份(河南、辽宁、重庆、黑龙江、湖南、浙江、安徽)设立考点,招生计划总数为131人。
2、所有专业的报考要求同省内部分。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