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4 作者:www.555edu.cn 来源:福建阳光中考网 点击:25
各中学:
几年来,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2010年高考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尖子生、优秀生大幅增加,有4位同学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目前,我县高中学校对尖子生、优秀生的培养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完全能够满足优秀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物质、精神负担,解决学生到外地就学对学习环境的不适应等问题,鼓励高中优秀学生回我县普高就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就高中优秀学生回永春普高就读制定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每年中考向我县招收的学生要求转学回永春就读普高,允许选择就读永春一中,进入实验班学习,并按我县统招生收费标准进行缴费,不收择校费。
二、被福州一中、厦门双十中学和厦门外国语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优秀学生要求转学回永春就读普高,允许选择就读永春一中,进入实验班学习,并按我县统招生收费标准进行缴费,不收择校费。
三、外县(市、区)高中学校每年采用优惠措施招收已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转学回永春就读普高,允许转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并按录取时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四、各完中要积极创造条件,随时欢迎在外地就读普高的永春籍优秀学生回我县就读普高和参加高考。
五、各中学要对高中优秀学生回我县普高就读的实施办法进行大力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和鼓励高中优秀学生到我县就读普高和参加高考。
永春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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