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4 作者:555edu.cn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180
围绕高考(论坛)加分的争议持续不断。去年,重庆31名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违规加分,浙江省19名申请航模加分的考生中13人为干部子弟等,引发人们对高考加分政策的质疑。今年初,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爆出作弊丑闻,动机依然直指高考加分。
上月末,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将进一步规
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而此前,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对近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门、项目繁杂等现象,逐步减少奖励性加分项目,加大公开透明程度。与此同时,教育部加强了对加分考生信息的公示,从今年起,所有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必须向地方招生考试机构申报加分项目,加分考生的公示信息必须保留至年底,弄虚作假者将受到取消高考录取资格、取消学籍等严惩。本意是一项促进公平的政策,却在执行过程中日益成为衍生不公的土壤。高考加分,究竟该如何体现公平?
加与不加理性对待
高考临近,有关高考的新闻如约而至。而回顾近年来的高考热门话题,高考加分造假事件总是最吸引眼球,有“批量制造”二级运动员的,有为权贵子弟量身打造加分项目的,有大规模篡改民族身份的……丑闻屡屡不绝,引得公众一片愤怒呼声:取消高考加分,让考生全部“裸考”。
冷静下来,我们又该如何理性地面对高考加分?
储朝晖(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当初设立高考加分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公平。1950年高校招生时,国家规定应“从宽录取”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成为最初的加分政策。1956年烈士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也开始享受“优先录取”。同年发布的“全国高校录取、分配办法”,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1987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对加分作出较系统的规定。从此开始加分成为整个高考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此后20年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华侨、港澳台学生、烈士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报考农林、地质等特殊院校者,乃至“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公民”,都开始享受降分投档、高校审查录取的政策优惠。
与考试操作简便,能够抵挡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相比,几乎所有的加分政策都存在模糊空间;但仅仅依靠考试,又存在标准单一、不利于偏才怪才选拔、无法有效考核品行等缺陷,这又为加分政策继续保留提供了空间。因此,彻底取消加分并不现实。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高考加分分为奖励性加分和照顾性加分。从近年的新闻报道看,奖励性加分是加分腐败的高发区,因此很多人呼吁一刀切取消,但如果审视这些加分项目出台的初衷,是为了修正高考单一的分数评价标准,就会发现,如果取消奖励性加分,却没有建立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高考升学录取将更强调分数一元标准,强化应试教育。
再看正在逐渐成为权势交易入侵的新领域的照顾性加分,去年重庆文科状元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新闻,犹在眼前。近年来,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变更身份以获得高考加分的案例越来越多。这表明,如果没有对权势的约束和监督,哪怕规范到只有几个项目,加分的腐败也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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