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十九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 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 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 时间为交付时间
  1,基本规定:无特别规定,从交付时间
  2,现实交付:送货上门---约定地点验收
  代办托运---办理托运手续
  邮寄 ---办理邮寄手续
  自提 ---通知交货时间
  指示交付:交付仓单,提单
  简易交付
  占有改定: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3,动产依约定转移
  ---合同成立时
  ---交付完成一定期限后
  ---特定条件成立时
  4,动产依法律规定转移
  5,特别情形:
  --所有权保留:具担保价值
  --分期付款买卖:无约定的,适用交付主义
  6,不动产依登记转移
  --以登记记载时间为准
  --特殊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