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高等职业院校工作内容 | 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内容 |
1月25日前 | 1.制定本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的招生章程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1.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对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宣传,积极动员毕业生报名。 |
3月1日-4日 | | 2.组织未参加全省高职单考报名的推荐免试毕业生办理高职单考补报名手续。 |
3月25日前 | | 3.,审核确定本校推荐生。组织推荐生上网填报《推荐表》及志愿,学生本人签名,学校审核盖章后,汇交到学校所在地县区招办。 |
4月20日前 | 2.录取工作第一阶段:4月1日9时至4月10日12时,院校按推荐生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 |
3.录取工作第二阶段:4月12日8时至4月13日18时,未录取的推荐生填报征求志愿,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2时由院校择优录取; | |
4.录取工作第三阶段:4月18日8时至4月19日18时还未录取的推荐生再次填报征求志愿,4月20日9时至17时由院校择优录取。 | |
4月21日-25日 | 5.预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网站上公示五日。 | |
4月30日前 | 6.试点高等职业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