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证书、证明信(原件)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考办进行审查。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携带相关证书、证明信(原件)、《诚信承诺书》直接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申报审查,详情可登录“龙招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