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
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二、办学性质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四、学院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立足公安,面向政法系统,兼顾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公共管理和安全保卫人才的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职业技能为重点,是一所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本科学院。
学院坐落在福州市的文化中心——南台岛,占地面积51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建筑别具风格,被省人大、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称号。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拥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和图书馆,设有痕迹检验、数字化侦查、文书检验、刑事影像、物证检验、网络安全、法医、计算机犯罪监察与取证等科技水平较高的实验室。2007年我院“警察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现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法律系、政教部、基础部、警体部等10个教学部门。现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4个专科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 22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93人,拥有7名省级教学名师,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近年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迄今为止,已建成国家精品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20门,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600余人。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毕业生逾万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学院的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有相当部分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五、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任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招生人数
2009年共计划招生1250名。其中公安类本科专业600名;政法类本科专业300名,政法类专科专业(含高职单招)350名。(具体安排见附表,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七、考试科目
报考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普通类招生考试,考试科目由各省(区)招生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我校具体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填报志愿指南》上刊登,并由各省(区)招生办向考生公布。
八、录取规定
(一)录取批次:
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侦查学(含刑事侦查方向、国内安全保卫方向、禁毒学方向、警察指挥与战术方向);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含治安管理方向、交通管理方向、公安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
2、政法类本科二批:法学、行政管理学。
3、政法类高职(高专)批:公共事务管理、文秘、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4、政法类高职单招批:公共事务管理、文秘。
(二)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区分公安类与政法类考生的录取要求,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公安类本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在考生面试和政审合格前提下,学院按照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女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省招生办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我院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从高分到低分全省统一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政法类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限男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政法类高职单招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1、公安类、政法类本科3600元/年·人;
2、政法类专科6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和500元/年.人三种。
以上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十、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一、公安类本科专业介绍
公安类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较高文化道德素养,较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警察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纪律严明、体魄强健、机智勇敢,心理健康,能胜任艰苦、复杂公安工作的具有初步研究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警衔。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学士学位。
(一)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方向、国内安全保卫方向、禁毒学方向、警察指挥与战术方向)
1、刑事侦查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运用现代侦查技术和设备开展刑事侦查工作,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办理刑事案件。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原理、犯罪现场勘查、数据库与犯罪信息、法医学、刑事技术、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侦查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掌握必要的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总论、专案侦查、侦查语言、宗教保卫、文化保卫、情报工作、国际安全对策、涉外警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3、禁毒学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系统地掌握禁毒工作所需的缉毒、戒毒、毒品检验、毒品预防教育以及禁毒国际合作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禁毒或相关公安实际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刑事技术、禁毒学总论、毒品分析实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禁毒法规、禁毒情报、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吸毒行为的预防和矫治、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禁毒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4、警察指挥与战术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面系统掌握警察指挥与战术的基本理论与应用技术,具备较高的战术素养和作战技能;较全面系统掌握反恐、处突、防暴的基本理论与应用技战术,具备较高的执法作战技能。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刑事技术、治安管理学、警察战术学、警察指挥学、警察谋略学、警察参谋工作业务、反恐学、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国际恐怖活动与对策、游泳、攀爬越障、驾驶、擒拿格斗、射击、警械武器使用与器材保障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特警、防暴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二)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方向、交通管理方向、公安管理方向)
1、治安管理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治安管理业务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掌握必要的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治安管理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治安管理学、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消防管理、涉外警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2、交通管理方向(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从事治安管理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车辆检审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能力,并能掌握必要的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治安管理学、交通管理概论、交通秩序管理、汽车构造、车辆管理、交通工程学、道路交通控制、交通事故处理、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3、公安管理方向(文理兼收)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公安管理工作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公安行政管理实际工作和初步研究的能力。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行政管理学、治安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领导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政工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信息学、警察公共关系、公共安全管理研究、警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政策与公安政策分析、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综合管理部门、基层所队及其他政法保卫部门工作。
(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
1、刑事科学技术方向(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实际工作和初步研究的能力。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侦查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证据学、刑事影像技术、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及特殊痕迹检验、枪弹痕迹学、文件检验、法医学、物证分析、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部门、基层所队以及其他政法部门工作。
2、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网络管理、网络安全防控、网络犯罪侦查、电子取证等网络安全与监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先进的公安信息处理技术,掌握网络犯罪案件侦察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具有较快适应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的专业课有: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算法与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监察、计算机犯罪侦查与取证、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学生毕业前须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信息、网络监察部门,基层所队以及其他政法部门工作。
(四)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理工类)
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在熟悉和掌握公安各主要业务工作知识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犯罪侦查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实际工作和初步研究的能力。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经济犯罪侦查总论、数据库与犯罪信息、司法会计、涉税犯罪案件侦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公司企业犯罪案件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擒拿格斗、射击、驾驶与警械武器使用等。
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基层所队以及检察机关、工商、税务等经济执法部门工作。
十二、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录取公安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血检、体能测试)。要求如下: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考生除按《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2、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4、身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者均为身体不匀称。判定方法是: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5.0及以上(以入学后复测为准)。考生面试时视力达不到5.0者,经指定医院现场检测后,不能施行视力矫正手术的定为不合格;经医院现场检测可以施行视力矫正手术的,可暂视为合格,但视力矫正后入学复测仍达不到5.0者,定为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三)政治审查
省招生办公布最低分数控制线后,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分数控制线,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立即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领取《政审表》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县级公安机关按《2009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审查并密封后,由考生自行携带《政审表》前往福建警察学院,参加7月1日至7月4日进行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没有《政审表》的考生不受理面试。
(四)面试报名、血检、面试、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对象为达到今年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二批最低分数控制线,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审合格的本省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运动鞋、运动服,并缴交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各设区市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市 名
|
时 间
|
福 州、莆 田
|
7月1日
|
泉 州、南 平、三 明
|
7月2日
|
漳 州、宁 德、龙 岩
|
7月3日
|
厦 门、(机动)
|
7月4日
|
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面试程序和方法
招生面试工作按报名、血检、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具体方法如下:
(1)报名
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后,填写面试表。
(2)血检
血检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检验有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不要求空腹)。考生按医务部门规定交血检成本费10元。血检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与体能测试。
(3)面试
血检合格后持身份证、准考证,分组参加面试。每位考生交面试费100元。面试不合格者,不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
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体能测试三个项目分组测试。每项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场向在场的监察人员提出,申诉当日有效。
男女生体能测试项目均为:10米X4往返跑、100米跑、立定跳远。每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三项测试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测试前提出缓测申请。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
项目
成绩
分值
|
10米X4往返跑
|
100米跑
|
立定跳远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100
|
9"
|
10"
|
12"20
|
14"60
|
2.60
|
1.90
|
99
|
9"08
|
10"08
|
12"30
|
14"70
|
2.59
|
1.89
|
98
|
9"16
|
10"16
|
|
|
2.58
|
1.88
|
97
|
9"24
|
10"24
|
12"40
|
14"80
|
2.57
|
1.87
|
96
|
9"32
|
10"32
|
|
|
2.56
|
1.86
|
95
|
9"40
|
10"40
|
12"50
|
14"90
|
2.55
|
1.85
|
94
|
9"48
|
10"48
|
|
|
2.54
|
1.84
|
93
|
9"56
|
10"56
|
12"60
|
15"00
|
2.53
|
1.83
|
92
|
9"64
|
10"64
|
|
|
2.52
|
1.82
|
91
|
9"72
|
10"72
|
12"70
|
15"10
|
2.51
|
1.81
|
90
|
9"80
|
10"80
|
|
|
2.50
|
1.80
|
89
|
9"88
|
10"88
|
12"80
|
15"20
|
2.49
|
1.79
|
88
|
9"96
|
10"96
|
|
|
2.48
|
1.78
|
87
|
10"04
|
11"04
|
12"90
|
15"30
|
2.47
|
1.77
|
86
|
10"12
|
11"12
|
|
|
2.46
|
1.76
|
85
|
10"20
|
11"20
|
13"00
|
15"40
|
2.45
|
1.75
|
84
|
10"28
|
11"28
|
|
15"50
|
2.44
|
1.74
|
83
|
10"36
|
11"36
|
13"20
|
15"60
|
2.43
|
1.73
|
82
|
10"44
|
11"44
|
|
15"70
|
2.42
|
1.72
|
81
|
10"52
|
11"52
|
13"30
|
15"80
|
2.41
|
1.71
|
80
|
10"60
|
11"60
|
|
15"90
|
2.40
|
1.70
|
79
|
10"68
|
11"68
|
13"40
|
16"00
|
2.39
|
1.69
|
78
|
10"76
|
11"76
|
|
16"10
|
2.38
|
1.68
|
77
|
10"84
|
11"84
|
13"50
|
16"20
|
2.37
|
1.67
|
76
|
10"92
|
11"92
|
|
16"30
|
2.36
|
1.66
|
75
|
11"
|
12"
|
13"60
|
16"40
|
2.35
|
1.65
|
74
|
11"08
|
12"08
|
|
16"50
|
2.34
|
1.64
|
73
|
11"16
|
12"16
|
13"70
|
16"60
|
2.33
|
1.63
|
72
|
11"24
|
12"24
|
|
16"70
|
2.32
|
1.62
|
71
|
11"32
|
12"32
|
13"80
|
16"80
|
2.31
|
1.61
|
70
|
11"40
|
12"40
|
13"90
|
16"90
|
2.30
|
1.60
|
69
|
11"48
|
12"48
|
14"00
|
17"00
|
2.29
|
1.59
|
68
|
11"56
|
12"56
|
14"10
|
17"10
|
2.28
|
1.58
|
67
|
11"64
|
12"64
|
14"20
|
17"20
|
2.27
|
1.57
|
66
|
11"72
|
12"72
|
14"30
|
17"30
|
2.26
|
1.56
|
65
|
11"80
|
12"80
|
14"40
|
17"40
|
2.25
|
1.55
|
64
|
11"88
|
12"88
|
14"50
|
17"50
|
2.24
|
1.54
|
63
|
11"96
|
12"96
|
14"60
|
17"60
|
2.23
|
1.53
|
62
|
12"04
|
13"04
|
14"70
|
17"70
|
2.22
|
1.52
|
61
|
12"12
|
13"12
|
14"80
|
17"80
|
2.21
|
1.51
|
60
|
12"20
|
13"20
|
14"90
|
17"90
|
2.20
|
1.50
|
59
|
12"30
|
13"30
|
15"10
|
18"10
|
2.19
|
1.49
|
58
|
12"40
|
13"40
|
15"30
|
18"30
|
2.18
|
1.48
|
57
|
12"50
|
13"50
|
15"50
|
18"50
|
2.17
|
1.47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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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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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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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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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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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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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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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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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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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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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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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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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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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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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
(1) 测试成绩超过评分表上限者,以该项目最高分计;测试成绩低于55分以下者,以零分计。
(2) 如测试项目的成绩低于某分值的成绩,但高于下面分值的成绩时,则按下面分值计分。
(3) 测试成绩总分180分为合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如发现身体和政治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重要情况等违反招生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院对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实行淘汰,对成绩在投档线以上(投档线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确定)的合格考生实行全省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收女生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
3、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网络安全监察方向)在上线考生中参考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生实行部分缴费上学,每生每学年除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规定缴纳培养费和住宿费外,第一学年还须预缴学习代办费700元;除国家补助外个人需缴纳警用被装等用品购置费2300元;汽车培训费3300元。
十三、政法类专业介绍
(一)本科专业
1、法学专业(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法律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法律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和初步研究的能力。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学士学位。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亲属与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毕业生适合到国家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2、行政管理学专业(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行政管理实际工作和研究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行政管理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富于创新精神,掌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学士学位。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专业核心课程有:管理学原理、行政学、领导学、组织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关系学、市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政策分析、非政府组织管理等。
毕业生适合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管理工作。
(二)专科专业
1、文秘专业(安全保卫方向,文史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安全保卫和秘书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学生能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保卫行业的最新动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能熟练地进行计算机操作与运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掌握安全保卫工作必要的搏击技能。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秘书工作、社交礼仪、公共关系、安全防范技术、安保业务、安全事故应急对策、保健与急救、汽车驾驶、体育技能基础、擒拿格斗、武术等。
毕业生能胜任政府机要保密、文秘,企事业安全事务秘书等工作。
2、公共事务管理专业(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公共事务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熟练地进行计算机操作与运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法律基础知识、管理学概论、行政管理、治安管理、公共关系学、市政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电子政务、人力资源管理等。
毕业生能胜任政府机关、各类基层组织的社区管理、组织和人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文秘管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管理、文秘管理、公共关系等工作。
3、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理工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影像制作和艺术制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开展摄影摄像、艺术创作、图像数字化、影视图像编辑及暗房操作等技能,能掌握与职业能力相适应的人文知识、法律知识,能熟练地进行计算机操作与运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电视采访与写作、艺术摄影、广告摄影、新闻摄影、特种摄影、特种照相、影视编导技术、图片数码软件应用、电视画面编辑等。
毕业生能胜任政府部门新闻单位、企事业单位宣传策划、影视制作等工作。
4、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网络安全方向,理工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掌握有关法律知识,能够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从事计算机网络网站的规划、组建、开发和网络安全管理维护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有: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库原理和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及管理、计算机病毒学基础、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等。学生毕业前需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
毕业生能胜任网络施工、网站建设、网络维护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数据恢复与鉴定等工作岗位。
十四、政法类专业本、专科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和外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符合《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
2、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适应警务化管理与训练;五官端正,无重听、口吃;无斜视,无色盲、色弱。
友情提醒:
(1)我院对全体学生实行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考生可参照公安类专业的体能测试标准,填报我校。
(2)我院训练强度较大,考生报考时可参照公安类考生的体检标准,考虑本人的身体素质,如身高、体重等,同时考虑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疾病对训练的影响。
(3)对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网络安全方向)的考生数学成绩要求较高。
(三)录取原则
1、按“平行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在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符合专业要求条件的情况下,在规定计划招生的省份中不限地区、不限男女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政法类高职单招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
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网络安全方向)在上线考生中参考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
1、学生实行缴费上学,每生每学年除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规定缴纳培养费和住宿费外,第一学年还须预缴学习代办费700元;个人需缴纳警用被装等用品购置费2300元。
2、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警衔。
3、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中期选拔制度。法学、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入学后通过二年的基础课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全院范围内选择专业(含公安专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重新确认专业。
4、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通过报考国家公务员、双向选择等途径自主择业。
十五、咨询联系
校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邮编:350007
网址:http//www.fjpsc.edu.cn www.fjjcxy.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8030905、83532659、83532647
监察举报电话:0591-83532703、83421321
十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