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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www.555edu.cn  2010-06-12 11:08:48  中国教育在线

一、学校全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etop.com.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具体如下: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3)学校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4)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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