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南汇区川周路2788号 |
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专业培训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小语种专业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
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录取规则 |
1.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05比例调档,择优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6)11号】
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 元 【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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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0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学历文凭 |
联系电话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021-58132580,15800797678,13585561223,13585561312 |
投诉电话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8132788,58132777,13585561536 |
网址 |
www.shzq.edu.cn |
资助学生政策 |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录取报到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对获准贷款的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学生同等贷款利率。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奖学、助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还可安排在校内勤工俭学。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
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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