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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

www.555edu.cn  2011-07-23 15:21:44  新浪高考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经省物价部门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日语、生物工程、土木工程、行政管理、应用化学、英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3000元;

  (二)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软件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

  (三)  建筑学、音乐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

  (四)  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500元或1200元(公寓)收取。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2000元;
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 学、金融学(证券投资方向)、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社会体育、动植物检疫、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各专业,每人每 学年学费15000元;
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流管理、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海商法方向)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
④、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⑤、工商管理(中美合作办学)、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按每生每年900元至1300元(公寓)收取。
3.教材费: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预交教材费。第一学年预交教材费800-1000元,今后均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4、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收费标准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收费情况如下:
    
      1 、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务、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 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网络经济学、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6000 元人民币。
    
      2 、艺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景观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3 、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000 元人民币;
    
      4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 1300 元人民币。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前三学年每年按以下标准预收: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金 融学、法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 15000元/年;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13000元/年;音乐表演、动画、美术学(艺术 设计)等专业18000元/年,第四学年按四年实际修读的总学分结算并交费(第四学年学费不高于学年收费标准)。

  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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