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而在国民教育事业中,农村教育是短板。
为什么乡村教育“拖后腿”?
九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正在参与暑期三下乡实践的我,今天与一名六年级的男生闲聊。当我说到:“那今年九月份就上初一了喔”他眉头紧皱地说:“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如果考不上我就没书读了。”我一听觉得很奇怪,我对他说:“国家已经在1986年就颁发九年义务教育法了,也就是说不管你成绩如何,愿不愿意上初中,你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上完初三。”他一听,如释重负,马上露出惊喜的笑容。而在昨日的暑期三下乡家访活动中,当我问到小学生和部分家长知不知道上完小学要初中的时候,几乎全部被问者一脸疑惑,仿佛不知道“初中”是何方怪物。九年义务教育法已经颁发将近30年,竟然还有相当大部分乡村受益者一无所知。从中可以看出,九年义务教育法宣传不到位,落实也不到位。
财政投入力度不大。按照国际比较通行的标准,人均GNP为600-2000美元时,初、中、高三级教育比例为40.5:29:17.9,正处与这一阶段的我国三级教育比例为:32.41:37.15:20.32。初等教育经费比例偏低,而中高等教育经费偏高,尤其高等教育经费比例在20%以上,甚至高于某些发达国家的水平。这种投资流向会导致基础、义务教育事业难以很好地开展。
教育方向偏离正轨。如今,以升学为导向的教育导致乡村中家境较好的家庭都把小孩送到县城上学,以至于乡村学龄儿童减少。原本的乡村小学被迫走上撤并之路,而很多小孩也由于不愿跋涉到校而年幼辍学在家。再者,乡村学校被撤并了意味着乡村的文化场地也消失了。父母是小孩的第一任教师,偏僻乡村唯一的文化场所都消失了,父母的文化素养和教育自觉也可想而知极度欠缺。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51%,也就是说,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农村人口约占6.63亿。教育是改善乡村生活,推进乡村建设的最佳武器。因此,国家应该进一步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加大初等教育财政支出,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甚至是GDP的比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叫停乡村小学撤并,提高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着力打造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愿乡村教育走出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