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部署全区教育收费工作。
六部门提出,要紧抓暑期这个关键节点,对全区教育乱收费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凡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将严肃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点名通报。
六部门指出,将继续加强对自主招生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高校“天价培训班”,严肃查处培训中的腐败行为。
此外,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须公示教育收费具体项目和标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教材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及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
六部门要求,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及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严禁教师收受、索要学生和家长的财物,不得让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禁止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