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生考试网 首页 > 教育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返回 打印

大荔县教育局“三项规定”改进校风教风学风

555edu.cn  2016-07-23 10:22:43  陕西省教育厅

  为端正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近日,大荔县教育局特制定从严治教“三项规定”, 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范教师的施教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进树立正向、积极的教师职业形象和良好的学生学习风貌。

  一是要求教师上课期间不准携带手机,学生到校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学生在校确需与家长联系,可用班主任手机或校内的公用电话。

  二是规定教师课时不准随意离岗。规定除公务和请假以外,教师一律实行坐班制,并要求校长要坚持带头坐班。

  三是规定教师不准组织、推荐、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没收手机、纪律处分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调离等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副校长、校长,将予以警告、记过、降免职等处理。

  为扎实推进从严治教“三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大荔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同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县教育局从严治教“三项规定”要求,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以教风带学风,以良好的教风、学风兴校风,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荔教育。



/news/JiaoYuYaoWen/2016-07-23/18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