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5 作者:555edu.cn 来源:网络 点击:12
关于举办2015年福建省学生
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未保委、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局、安监局、地震局、红十字会,省属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各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建立“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平台”,推广实施“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宣传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促进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为检验我省各地各学校安全教育成果,进一步扩大学校安全教育的知识面、覆盖面和宣传面。经研究,省未保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红十字会等部门决定联合主办“2015年福建省学生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
二、竞赛时间
2015年9月至11月。
三、竞赛内容
学生安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常识 。主要内容: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地震安全、生命安全、治安防范、心理卫生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等。
四、竞赛形式
竞赛活动主要采取自下而上、人人参与、层层竞赛,逐级选拔、省级决赛方式进行。
(一)学校竞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由各市、县(区)统一部署,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大专以上学校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竞赛,从中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县(市、区)和大学初赛。
(二)市县级预决赛阶段(10月中旬至月底)
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预、决赛,选拔出优秀代表队参加设区市预、决赛;每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要通过组织预、决赛,选拔产生出1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大学生、1名中学生、1名小学生组成,队员中必须男女搭配)参加省级预、决赛,报名时间10月30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三)省级预决赛阶段(11月中旬)
由各设区市推荐的10个代表队和省属学校组成的2个代表队在福建教育电视台演播厅进行两场电视预赛录播,产生6个代表队参加电视决赛(由电视台现场录播),决出本次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证书,同时,组委会将对竞赛活动组织有力、参与面广、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五、竞赛组织领导
省里成立“2015年福建省学生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组委会。
主 任:黄红武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刘剑津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未保委副主任
郭韶翔 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惠珍 省安监局副局长
黄向荣 省地震局副局长
毛文航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成 员: 谢友平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省未保办主任
张 凤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
郭金星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洪 星 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副处长
陆芳红 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与交往联络部部长
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主任谢友平同志兼任。
六、有关事项
1.各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竞赛。要重视加强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省里将组织编印《2015年福建省学生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答题汇编》(电子版请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作为竞赛试题提供各地开展竞赛活动参考。
3.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点: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黄木林,联系电话:0591-87091449,邮箱:qingfeng387@163.com)。
附件:2015年福建省学生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省级预决赛报名表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监局
福建省地震局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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