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阅读量: 日期:2017-06-14

各系、各部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7]5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A4双面印制)交由所在系或部门在“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一栏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后提交院科研办,同时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xinflare@qq.com,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应具备中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请人须附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院科研办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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