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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夸张宣传:购沈阳房产享辽宁高考政策

时间:2010-11-18   作者:555edu.cn   来源:阳光高考    点击:10

房产商夸张宣传:购沈阳房产享辽宁高考政策

“移民”辽宁高考限制条件多

 

流程简单、合法经营、全程代办,购房→落户→转学籍→异地高考,一条完美的高考“移民路线图”在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精心炮制下清晰可见。然而,这种变相的高考移民正在成为房地产商卖房的重要砝码,明眼的市民还要看清其本质。

记者从沈阳市政风行风热线上了解到当地的落户条件。社区警务支队给出的回复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 1998 】 41号)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批转市纪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 2004】2号),外埠人员在沈阳市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成套住房以及购买50平方米或20 万人民币以上其他房屋,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落户。

另据记者了解,外地户籍迁入沈阳参加高考,按照去年的高考政策,如将考生单人户口迁至沈阳,则需要在高考报名之前,其户籍在沈阳时间在三年以上,在沈阳学籍满三年;如考生与父母户口在高考报名前一起迁至沈阳,在沈阳学籍满一年即可正常参加高考。山东高考是自主命题,而沈阳用的则是辽宁卷,志愿填报的流程也和山东不同。

律师:不要轻信房产商夸张宣传

山东旭州律师事务所的孙光虎律师认为,高考移民对教育公平性是极大的损害。高考移民接受了比较好的教育,享受了好的教育资源,但是却去使用一个教育水平较低的标准,所以说对当地学生应该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挤掉了他们的机会。

开发商以能享受外地高考优惠政策为噱头,进行宣传也是不合适的,他们正是看到可以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空子。开发商如此所为,正是在寻求利益最大化。开发商以不正当的方式进行宣传,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存在恶意竞争行为。对他们来说,如何增加房子销量盘活资金,才是他们面临着的问题和考验,所以他们是以打擦边球的方式,牟取利益的最大化。

孙律师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宣传,办理房产证、落户等问题引发的各类法律问题很多,房产商这种行为有规避法律之嫌,考生和家长们应擦亮眼睛。因各地都有针对高考移民的防御和处罚措施,考生如果想在山东上学,到辽宁享受高考低分,风险也是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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