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9 作者:555edu.cn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点击:5
3.开发利用网络资源
要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三)家庭教育
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的建设,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要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同时,要发挥学生法治教育对家长的作用,了解家长需求,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
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保障
(一)组织与制度保障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联合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规划,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步骤,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推广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是实施法治教育的主体,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在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做好法治教育的落实工作。
(二)师资队伍建设
要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多种途径,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提升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健全高校学生法治教育志愿者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鼓励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三)健全评价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有利于激发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发展法治能力、提高法治素养、参与法治实践的自觉性;有利于激发学校、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与内容的不断改进和创新。评价要基于本大纲确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结合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将反映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行为、态度和实践作为评价的重要方面,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可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四)教育教学资源保障
整合网络教育资源,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专业网站建设,提供形式生动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支持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纳入各地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整体规划。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作,鼓励在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相关社会组织,设立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司法活动、体验法治实践提供便利。
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编写出版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接受意趣的法治教育期刊、课件、音像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各地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免费提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
要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相关科研力量,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为法治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要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特别要设立面向一线教师的法治教育研究课题,鼓励中小学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
要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五)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优质的教学、实践资源。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设立公益性基金或者专门基金会,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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