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育新闻 > 国内新闻 > 大力弘扬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答记者问

大力弘扬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答记者问

时间:2016-07-22   作者:555edu.cn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点击:3

大力弘扬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答记者问

  在例举式规定上共涉及7项内容,涵盖了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等当前最为突出和集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复杂和多样,无法和不可能穷尽。对此,在第7项中规定了开放性的兜底类型,即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这为今后的实施中可能遇到新的或更为复杂学术不端行为保留空间。

  7.问:《办法》中对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程序性规定是怎么考虑的?

  答:《办法》采取“举报以实名为主,匿名为辅”原则。对学术不端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并且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对于举报的处理,《办法》严格实行正当程序原则,对调查组的组成规则、回避制度、当事人权利义务、调查结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处理建议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经调查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高等学校应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办法》还专门规定了异议与复核等程序,努力通过程序保障机制确保“勿枉勿纵”。

  8.问:《办法》出台后,如何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答:《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需要做如下工作:其一,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其二,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精神,严格执法,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公正的处理,并同时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三,高等学校应当认识到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源头上抓起,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