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1 作者:福建招生考试网 来源:阳光高考 点击:24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认定厦门大学“医用生物制品协同创新中心”等15个为2013年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海西信息通信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为2013年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对象。
据了解,“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我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周期为4年,通过省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和整合省级有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牵头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配套经费。在四年建设期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企业家对各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期中和期满后的绩效检查和评估工作。
附:1.2013年度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
2.2013年度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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