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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19   作者:555edu.cn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点击:3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把握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状况,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和我厅2016年教育工作安排,决定于今年9月开展省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及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因素。

  二、监测工具

  1.四年级、八年级学生数学测试卷。

  2.学生体育现场测试记录卡。

  3.学生、相关学科教师和校长调查问卷。

  三、监测对象

  四年级、八年级学生,以及同年级数学、体育教师,学校校长。由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统一在9个设区市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县(市、区,以下简称样本县),每个样本县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学校(以下简称样本校),每个样本校抽取一定数量学生(因施测时间安排在9月,本次监测的实际抽样学生群体为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的五年级、九年级学生)。其中,样本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状况,采取分层不等概率的方法,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抽取(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监测时间

  9月21日,对样本学生进行学习质量测试和问卷调查,对样本校校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五、工作安排

  1.7月18日前,各设区市成立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推荐2名省视导员(福州市和泉州市各推荐3名),确定1名教育局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设区市联络员。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名单、省视导员名单和设区市及样本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信息表至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fjjyzljc@126.com)。

  2.7月20日,由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组织各设区市、样本县质量监测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由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另文通知)。

  3.8月5日前,上报样本县小学、初中学校基本信息(上报信息的模板请登录“福建教研网/质量监测/资料下载”页面进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fjspjs.com),由各设区市统一核查、汇总后上报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

  4.8月19日前,由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抽取样本校,公布样本校名单。

  5.9月7日前,样本县按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公布的样本校名单,报送样本校2015—2016学年四年级、八年级(新学年为五年级、九年级)学生、数学教师、体育教师及学校校长名单。

  6.9月13日前,各样本县组织责任督学、各样本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测现场组织工作培训。

  7.9月19日前,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完成测前准备工作。

  8.9月20日前,省视导员检查、指导样本县、样本校的各项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9.9月21日,现场施测。上午第一场为数学测试,第二场为问卷调查,下午为体育测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朱乙艺 何孟姐 戴翕昀

  电话:0591-87805492 传真:0591-87815901

  电子邮箱:fjjyzljc@126.com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卓余忠 电话:0591-87091343

  电子邮箱:fjsdds@163.com

  附件:

  1.2016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

  2.2016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视导员推荐表

  3.2016年设区市及样本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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