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5 作者:555edu.cn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点击:1
7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达标验收的11个单位进行评估。专家组经过实地考察、认真评估,确定以下10个单位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并予公布: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集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福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尤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九、诏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福建商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经费奖补。希望达标单位以此为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整改评估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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