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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5-05   作者:555edu.cn   来源:高招网    点击:51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2000元,最低金额500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办法:

(1)在同批次录取时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3)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六:艺术类专业说明:

报考我院表演艺术专业于4月2日-6日分别在锦州、丹东、沈阳面试,体检。如生源不足,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的加试成绩。录取办法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4)联系电话:024—86841511 024—88037003

024—86843322

网址:www.lacpj.com

电子邮箱:lacpjzsb@lacp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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